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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月CPI仍处于正常波动范围

作者:27发布时间:2010-03-1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15日说,受季节性、临时性因素的影响,今年2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升2.7%,但CPI涨幅仍处于正常区间。

    他认为,与往年相比,今年2月份新涨价因素并不高。在2月份CPI同比上涨2.7%中,上年涨价的翘尾影响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与往年春节所在月份比较,今年新涨价因素处于正常水平。“没有出现新的、异常性的价格上涨”。

    周望军说,影响2月份价格上涨的主要是季节性、临时性因素。当前的价格上涨主要受春节和雨雪灾害天气等季节性、临时性因素影响。

    今年以来,我国出现多次大范围暴风雪等恶劣天气,2月份以后各地雨雪天气依然偏多,造成鲜菜、鲜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春节之后也无明显回落。据测算,在2月份的新涨价因素中,鲜果、鲜菜、水产品价格上涨合计影响1.2个百分点,占新涨价因素的66%。去年11、12月份和今年1月份,受多次大范围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影响,鲜菜、鲜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

    “特别是2月份以后各地雨雪天气依然偏多,导致鲜活农产品运输受阻,供应减少。供求暂时性失衡是这次鲜菜、鲜果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主要原因。如鲜菜价格,去年12月份、今年1月份环比分别上涨16.4%和5.2%,2月份继续大幅上涨11.4%。随着天气回暖、供给增加,鲜活农产品价格会逐渐回落。”他说。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