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蓬莱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大柳行镇政府日前开展行动,对位于大柳行镇的一处违法生产排污厂家进行查处,并将工厂用于生产的4个窑口全部封堵。
今年1月,蓬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刘家沟中队执法人员现场监察时,发现位于大柳行镇河东姜家村的某个体工商户利用石灰窑进行石灰石加工生产,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环保工作人员随即进行了调查。
经查,石灰石加工生产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没有配备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产生大量烟尘和粉尘污染。蓬莱市环保局对加工厂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3月,蓬莱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加工厂的污染问题。环境监察大队刘家沟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工厂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询问。
据了解,加工厂接到环保局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只进行了封窑未填料,未执行停止生产的决定。5月,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多次要求其停止生产排污,但加工厂一直未执行。
针对加工厂拒不执行停止生产的状况,蓬莱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蓬莱市公安局接到此案后迅速行动,经调查后依法对工厂经营者下达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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