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文件明确了国企改革五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正确处理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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