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原副总工程师程小矛不久前在“2015第七届冶金行业脱硫脱硝暨余热余能利用”研讨会专题报告中透露的信息。这次会议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在天津主办,中国冶金工业网承办,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协办。
据程小矛详细分析,按计税要求,企业每一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即每污染当量的大气污染物征税1.2元,对钢铁企业讲前三项大气污染物是: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其污染当量值分别为0.95、2.18、0.95千克。
这仅仅只是大气一项污染当量所缴税额,而且是按绩效指标的简单计算方法,而税法给出的是“每一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即要在企业每个排放筒(或烟囱)上全面监测,其污染物就不止上述三种了,很可能还有CO、一般性粉尘、硫酸雾、铬酸雾等,也就是说应税污染当量还不止绩效指标指定的三种,所上缴税金只会比这个数据高。
据2014年冶金行业重点统计,企业每吨钢销售收入利润仅有0.84元,折算出利润不到300亿元,钢产量6.58亿吨,吨钢利润仅为45.59元,按上术吨钢上缴环保税150元计,也就是说钢铁行业盈利的那点利润还不够上缴环境税。“十三五”企业将全面洗牌的动因也就在这里。上缴完环境税,如果企业还有利润,方可用于发展,这类企业肯定可以生存,其他的就不好说啦。
这就是希望企业先不要忙着考虑“十三五”结构调整,先把自家产量与纳税家底分析清楚,找到产量与纳税最佳“平衡”点,再说如何发展的根本原因。可以说,企业欲扩大生产规模是不现实的。一是市场不会给你拓展空间,二是生产规模与纳税额的性价比不合适。如果是说企业现在的生产规模是400万吨,2014、2015年产量也就是300多万吨,在这种条件下你缴纳了多少税?下一步是企业要在不多纳税条件下,如何发展的问题,如产量增加,是外购球团还是烧结扩产?是转炉多吃废钢还是增加铁水产量?这一系列问题都牵涉到纳税额的多少。所以,企业要先算清楚账,要用企业利润提高作为发展的“硬道理”,而不完全是规模品种问题。
天津天钢联合特钢公司副总经理田燕的“适应新常态抓环保建设绿色企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杨兴华的“钢铁工业余热回收热泵技术应用”、北京世能中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童裳慧的“福斯脱硫脱硝除尘脱汞一体化减排技术”、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张雪斌主任的“践行绿色发展圆梦钢铁强省”、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理王建东的“诚信聚合价值绿色成就未来”等多篇报告,受到了代表们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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