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产业整合榜样的力量,极大的刺激了当地焦化产业加快调整的积极性。在山西煤炭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淘汰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之后,山西省焦化产业整合也在逐渐加快步伐。
积累问题日益突出
山西省是全国最重要的焦炭生产基地,焦炭产量和外调量居全国首位。山西目前约有270余家焦化企业,总产能接近1.6亿吨。多年以来,山西焦炭产量分别占全国产量的40%和全球焦炭产量的18%,其中出口量占全国焦炭出口总量80%和全球焦炭市场交易量48%。
山西焦化企业产品销售主要依靠山西省外市场,同煤炭一样有出省配额。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焦炭需求锐减,山西省焦炭出口几乎停滞,共完成焦炭出省运量5413万吨,其中:铁路出省完成2907万吨,公路出省完成2506万吨。与2008年的6422.19万吨相比,减少1009.19万吨,减幅约15.7%。
近年来,全国大部分钢铁企业纷纷建立自己的焦化厂,使得山西焦化产量占全国比例逐年在下降,到2009年,山西焦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比例已由原先的40%下降到22%。
山西焦化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一是产能过剩。全省焦炭产量明显低于总产能,产能利用率不高。二是产业集中度较低。全省270余户焦化企业,户均产能只有59万吨,焦炭产能200万吨以上的只有10户,产能占全省不足15%。三是产业技术水平低。全省290余座机焦炉中,炭化室高度4.3米的焦炉220余座,占76%,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的焦炉不足总数的3%。四是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尽管经过清理整顿,大量选址不合理和落后的焦化企业已被关停,但全省仍有60多个县(市、区)有焦化厂,布局分散的问题依然严重。五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还不高。2008年,全省仍有约40亿立方米焦炉剩余煤气未实现综合利用而直接燃烧排放。焦油回收率90%,粗苯回收率85%,焦炭副产品浪费问题并未完全根治,化产精深加工尚未形成规模,节能减排的任务还很艰巨。六是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仍有相当一部分焦化企业没有配套建设污水生化处理、煤气净化设施,或虽有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
多数企业亏损严重
“上游炼焦煤价格一路上涨,下游焦炭市场开始下滑。山西焦化行业目前依然没有走出困局。”山西焦协一位人士说。在山西上市公司中,焦炭企业2009年业绩不容乐观,山西焦化、美锦能源、安泰集团等已发布预亏或预减公告。
山西焦协该人士向记者进一步介绍,焦炭指导价格在3月份没有进行调整。目前,炼焦煤煤源依旧紧张,煤价普遍较高,焦化企业成本大幅增加,多数企业依然亏损严重。
2月上旬,山西焦协发布2月份焦炭售价每吨上调50元的市场指导意见。同时,为应对焦炭需求减缓、煤价高企的市场形势,该协会要求焦化生产企业继续限产,限产幅度从30%到60%不等。
山西焦协还提出2月份焦炭指导价每吨为2000元(车板含税价、质量以硫分≤0.7、灰分≤12.5的焦炭为基准),比1月份每吨1950元的指导价上调50元。据了解,这是该协会今年以来的第3次上调焦炭销售指导价,目前吨焦价格比去年12月上调了250元。
山西焦协在指导意见中称,在需求减缓、煤价高企的形势下,焦化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以销定产”原则,加大限产力度,减少焦炭库存。除有城镇供气任务的企业按30%的幅度限产之外,所有焦化生产企业按60%的限产幅度安排生产。
整合是淘汰落后产能的继续
大同证券分析师认为,本次整合焦化企业是山西前几年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继续,也是国家发改委近期政策意见的具体深化。近日,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送审稿)》,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确定了今明两年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和目标任务。
自2004年清理整顿以来,山西焦化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焦化产能近6000万吨;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上的机焦产量比重达90.6%。
2009年4月,为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山西省政府制定了《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力争到2009年年底,扭转焦化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平稳运行;到2011年年底,使焦化产业发展方式明显改变,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到2015年,产业集中度得到明显提升,产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发展目标。
此后,为促进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各市分阶段焦化产能淘汰量和焦化企业保留户数》和《山西省焦化企业产能置换管理办法》。
根据规划,山西省在2011年之前,将淘汰落后焦化产能2000万吨,在2012-2015年间,将淘汰落后焦化产能4000万吨。淘汰规划实施之后,到2011年时,全省保留150家骨干焦化企业,到2015年时,全省只保留60家有实力的骨干焦化企业。
《山西省焦化企业产能置换管理办法》中表述,产能置换是指焦化保留产能,通过政府配给、企业有偿购买等方式从一个企业转移到另一个企业的行为。产能置换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跨市(设区的市)置换,在置换行为批准前,置换项目必须予以拆除。在本市范围内(设区的市)置换,须由当地市政府承诺实施置换项目拆除。到2015年时,保留的60家焦化企业必须是有实力进行兼并重组和产能置换上新上大的企业。
整合模式或不同于煤炭
山西省经信委要求,各市要围绕《规划》的精神和分解的目标任务,做好本市焦化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体现产能控制、技术水平提升、集中度提高和布局的优化。要把省确定的淘汰落后任务和企业控制数落实到具体企业。要充分利用政策、市场准入、环保等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引导焦化企业兼并重组。利用煤矿资源整合契机,促进煤焦联合。
有业内专家表示,实际上,焦化行业与煤炭行业的发展基础是不一样的,可能不会采用煤炭整合模式。
首先,焦化行业在资源范畴不同于煤炭行业,煤炭资源在煤炭整合资产中占有较大比重,而焦化企业是工业生产型企业,主要资产是炼焦炉。两者没有可比性。其次,焦化行业没有像煤炭一样有占主导地位的五大煤炭集团,相反,国有焦化产能仅占全省产能的15%;煤炭市场好、盈利能力强,大企业对兼并小企业动力较强,而焦化企业大部分企业亏损,整合更需行政力量推动;第三,目前的整合方案得更多依靠排名靠前的民营企业,但民营企业并没有像五大煤企那么强的财力和人力。
促进焦炭产业升级
在对焦化产业调整的态度上,各方面都认为是大势所趋,业内专家认为,焦化产业调整首先可以让焦炭产能得到有效控制,大幅度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强行业话语权。
其次装备水平可以得到极大提高。依据规划,到2011年山西省形成炭化室6米以上焦炉(含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的捣固式焦炉)产能占到全省焦炭总产能的20%以上。到2015年,全省形成炭化室6米以上焦炉(含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的捣固式焦炉)产能占到全省焦炭总产能的60%以上,其中采用国际领先的炭化室高度7.63米焦炉产能达3000万吨以上。钢铁联合企业焦炉全部配套干熄焦装置,大型焦化园区配套干熄焦能力达到80%以上。围绕新型千万吨级和500万吨级的新型焦化项目,结合原料资源和运输能力布局,建设一批大型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大型焦油加工和粗苯精制项目,并进一步布局建设焦油和苯系化工精加工项目。这样使化产精深加工形成规模,在煤焦油深加工、粗苯深加工及焦炉煤气化工合成三个方面精细化工产品形成规模优势。同时,焦油、粗苯、焦炉剩余煤气也能够得到回收利用,有利于减少污染,节能降耗。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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