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称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终于“落地”。这对在寒冬中苦熬三年的煤炭企业来讲意义重大,作为90%都是国企的行业主体,作为一次能源企业,煤炭企业将面临着全方位、深层次的企业改革。
目前煤炭行业面临最大的窘境就是下游需求不足、产能过剩严重。在此次公布的《指导意见》中,国家提出要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失业救济和再就业培训等的作用,解决好职工安置问题,切实保障退出企业依法实现关闭或破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淘汰落后产能。这对煤企来说,确实是一大利好消息,在煤炭行业形势全面低迷甚至恶化的情况下,协助产能低下、资源枯竭的矿井退出生产也是煤企脱困自救的一个方面。
此外,《指导意见》中还提到,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考虑到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大部分企业可能需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但可以引入非国有资本。
我国煤炭产业的布局高度两极分化。一极,是以“小、散、滥”著称的小煤矿,这一极里民间资本显示了极强的势头;另一极,是大型煤炭企业国有资本“一枝独秀”,外部资本鲜有、也难有机会进入。
煤炭改革就是要打破这种垄断。打破垄断的手段就是煤炭资源市场化,让更多投资者通过竞争进入,,迫使煤炭产业提高全员效率、技术与管理水平,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吨煤成本。稳妥地推进煤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春江水暖鸭先知”。在这场大浪淘沙的变革中,谁行动的最快谁必将受益的最早。依靠国家政策支持,主动谋求转型发展,双管齐下,在积极发展煤炭安全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的同时,积极开拓非煤产业,国有煤企必将迎来久违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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