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快非电行业污染物减排刻不容缓。建议应针对冶金、建材等行业特点,从污染物排放标准加严、污染监管力度加大、财政补贴机制到位以及完善相关环保产业发展扶持机制方面建立和完善工业烟气治理的政策体系。
第一,全面加快修订非电行业各细分领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各行业污染物排放门槛向火电行业看齐。
建议比照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统一制定行业既有产能和新增产能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同时,尽力缩短二者之间执行相关限值要求的时限,以尽快启动这些占污染物排放比重较大行业既有产能大气治理的提标改造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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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建议根据不同行业的工艺和技术特点,全面科学地划定各行业主流环保技术路线、环保工程技术规范以及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并针对重点非电行业的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工作进行科学规范与严格评审。这是加强非电行业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的一项长期性工作。
第二,尽快制定非电行业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改造的国家财税补贴机制。
由于非电行业无法以电价为杠杆制定激励政策,需要创新非电行业的正向激励方式。比如,推广河北、浙江等地针对省内钢铁企业采取“按环保工程基建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的方式,并按照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给予不同的激励额度。
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推行环保正向激励机制,遏制重化工行业内部因区域环保成本不均而产生的“环保逆淘汰”趋势。同时,应借鉴火电行业持续补贴运行费用的方式,非电行业的环保激励措施应重点保障环保设施达标运行。
第三,设立国家级环保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
国家环保基金主要以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形式资助非电力行业大气污染减排工程和设施的建设运营。基金贷款项目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参比当地银行贷款实际利率下调,原则上优惠幅度最多不超过50%,可以根据各省情况自行制定贷款与补助条件(包括还款期限、贷款利率等)。
第四,加快出台和完善绿色建材产品的认证体系。
2012年,全国建材行业能源消费总量为2.94亿吨标煤,占全国总量的8%,在工业中仅次于化学和冶金行业。因此,建材行业的节能环保对优化整体能源消费格局、减少大气污染排放至关重要。但时至今日,有关绿色建材产品的认证体系仍未正式建立,一些节能环保类的优质绿色产品还未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建材行业绿色产品认证标准体系,并依据标准发布绿色产品推广目录,参照家电行业推广节能产品的成功经验,引导消费者广泛使用绿色建材产品,提升符合标准的绿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第五,强化政府绿色采购机制。
当前,我国工业企业中“环保逆淘汰”现象普遍,企业因环保投入增加了生产成本,导致缺少市场竞争力。而工业产品遵循市场机制定价,国家无法进行环保价格补贴。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增强绿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议政府采购时明确要求优先采购绿色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使重视环境保护的工业企业在市场上站得住、立得稳,提升绿色产品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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