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铁矿石提货单交割的申请数量由4万吨或其整数倍调整为1万吨或其整数倍。市场分析认为,调整后提货单交割制度将更贴近现今铁矿石现货市场实际情况、提升其响应成功的几率。
铁矿石作为典型的大宗低值商品,客户对港口作业、运输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和损耗较为敏感。对此,在铁矿石期货合约及制度设计之初,大商所即根据进口及港口现货贸易流程设计了提货单交割制度,通过买方选择地点,卖方响应,解决普通仓单交割可能带来的反向物流问题,便于在途“海漂货”直接运抵买方需求地。
然而,由于铁矿石期货运行稳健,现货企业在临近交割月时已移仓换月,使铁矿石交割量不大。
此外,铁矿石现货市场近期也发生一些变化,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客户利用提货单交割制度套保避险的积极性。据了解,2014年期间,由于融资矿的存在,港口现货和“海漂货”价格长期倒挂,加之客户若利用提货单交割制度对“海漂货”避险套保,需要对船期准确预估、规避违约风险,对其时间节点控制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卖方在进入交割环节时,从成本、风控端考量,更倾向于直接通过港口入库进行铁矿石交割。
市场人士表示,此次大商所将提货单申请数量调整为1万吨及其整数倍后,既可使满足持仓要求的客户数大幅提高,也将更贴近现货市场实际情况。
从我国钢铁电子交易平台成交数据了解到,截至2015年初,港口共成交现货471笔(合610万吨左右)。其中,单笔成交在1万~2万吨的居多,平均单笔成交量约1.3万吨。因此,制度调整后,产业客户除了可以保值“海漂货”外,也能在必要时利用提货单制度促进港口现货参与交割。数据显示,调整后,现货市场实际成交中符合提货单交割要求的比例将从4.03%提高至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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