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获悉,今年青海省各市州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大幅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明确对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核评优资格。
青海地处三江源头,被誉为“中华水塔”,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为此,青海省今年在各市州考核指标中,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由原来的5项增至10项,实行“反向约束”,内容涉及草地保护、耕地保护、林地保护、水资源保护、大气保护、节能减排,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特别是在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等三江源地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其权重要高于经济发展等其他指标。
青海省希望通过不断完善绿色考核机制,引导各地各部门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推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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