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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将降低生铁钢坯出口关税

作者:25发布时间:2015-12-10

  据财政部网站,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鼓励国内亟需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高速电力机车的牵引变流器、电视摄像机取像模块、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用电机控制器总成、无铬鞣剂、牛羊油脂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2、扩大日用消费品降税范围。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进口关税税率相对较高、进口需求弹性较大的箱包、服装、围巾、毯子、真空保温杯、太阳镜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3、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根据国内生产满足需求情况,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同时,2016年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钢坯(从25%降至20%)、生铁(从25%降至20%)、高纯生铁(从20%降至10%)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4、经贸合作降税。2016年将对中国与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自贸协定以及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等7个协定实施进一步降税。同时,根据我国2012年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框架下对部分环境产品降税的承诺,2016年将实施税率高于5%的27项环境产品税率降至5%,主要有污泥干燥机、垃圾焚烧炉、太阳能热水器、风力发电机组等。

  5、税目调整。2016年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调整。调整后,2016年税则税目总数将由8285个增加到829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