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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两年内替代1700万吨低质煤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5-12-14

  12日上午,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低质燃煤锅炉改造、小锅炉淘汰工作。

  会上,黑龙江省工信委、环保厅汇报有关情况。陆昊指出,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调查研究,燃煤是造成黑龙江省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据省环保厅近两年监测显示,我省PM2.5中燃煤污染占比为25-41%,哈尔滨市为36%左右。由于优质燃煤供应不足、技改投入资金量大等多种原因,我省一些企业使用了约1700万吨运距超过600公里、发热量小于16.5MJ/kg的低质煤,由此产生相当数量的污染物,全省10吨及以下小锅炉还有7000多台(哈尔滨市1300多台),加重了空气污染。据有关部门初步测算,完全替代1700万吨低质煤需要总数10多亿元的锅炉改造投入。

  会议研究决定,近年煤炭价格大幅下降、发电供热企业运营成本降低、可以大幅增加技改投入。2016年供暖季,哈尔滨市、绥化市违规使用低质煤的供热企业和其他燃煤主体全部改烧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万吨耗能工业企业的低质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改造。2017年供暖季,全省超过600公里运距、使用低质煤的锅炉全部改造为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锅炉;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主城区全部淘汰10吨及以下小锅炉。全省发电供热企业要有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社会责任感和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意识,加大改造投入;各市地各部门要坚决完成全省低质燃煤锅炉改造、小锅炉淘汰任务。

  会议指出,经测算,低质燃煤锅炉改造可以替代1700万吨低质煤,我省煤炭企业通过释放产能、新开矿井、调整客户结构完全可以补充优质煤的新增需求。省工信委、煤监局等部门和市地要协调龙煤集团等煤炭生产企业与大型用煤企业签订数量稳定、价格根据市场合理变动的中长期供煤合同;要筛选其他有优质煤供应能力的备用企业,确保优质煤供应。各级环保部门要对违规使用低质煤、达不到排放控制标准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寸步不让。各级工商、质监、煤管等部门要加强煤炭市场管理,杜绝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进入我省市场。省住建厅要深入研究、探索推广地源热泵、电采暖、燃气采暖等区域性、单体式新型供热方式,减少煤炭使用量和供热管网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