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16年1月宝钢股份碳钢板材期货价格在12月份价格基础上调整通知如下(以下均为不含税价):
一、热轧(直属厂部、湛江产品、梅钢热轧汽车用钢)
1.直属厂部
①订货价格维持不变,相关优惠计入基价。
②对于12月21日(含)之前生效期货合同给予提前订货优惠50元/吨。
2.梅钢热轧汽车用钢
①订货价格维持不变,相关优惠计入基价。
②对于12月24日(含)之前生效期货合同给予提前订货优惠50元/吨。
3.湛江
①价格体系同直属厂部。
②给予订货优惠500元/吨。
二、酸洗(直属厂部及梅钢公司产品)
①基价维持不变。
②对于12月21日(含)之前生效期货合同给予提前订货优惠100元/吨。
三、普冷(直属厂部、梅钢公司产品)
1.直属厂部:
①CQ级软钢及非汽车品种钢维持不变,其他上调50元/吨。
②钢种BYX4-DCJ在SPCC基础上加价400元/吨,SPCC-HS与SPCC同价。
2.梅钢公司:在直属厂部价格基础上优惠100元/吨。
3.1季度超高强钢:基价维持2015年4季度价格不变。
4.1季度双层焊管BHG2、电池钢BDCK:维持15年4季度价格不变。
5.对于12月17日(含)之前生效期货合同给予提前订货优惠100元/吨。
四、热镀锌(直属厂部、梅钢公司产品)
1.基价维持不变。
2.1季度超高强钢:基价维持2015年4季度价格不变。
3.对于12月18日(含)之前生效期货合同给予提前订货优惠100元/吨。
五、电镀锌
1.基价维持不变。
2.1季度超高强钢:基价维持2015年4季度价格不变。
3.对于12月14日(含)之前生效合同,CQ级给予100元/吨提前订货优惠。
六、镀铝锌(直属厂部、梅钢公司产品)
1.基价维持不变。
2.对12月22日(含)之前生效的合同给予100元/吨提前订货优惠。
七、彩涂(1-2月)
1.给予相关优惠350元/吨计入基价。
2.给予自交货月基准日起2个月银行承兑免贴息,在交货月付款的第3个月银行承兑按千分之五执行;宝钢国际相应享受2个月商业(银行)承兑免贴息。
3.对于20日(含)前生效的合同给予60元/吨提前订货优惠。
八、无取向电工钢
1.基价维持不变。
2.对于12月16日(含)之前生效期货合同给予提前订货优惠100元/吨。
九、取向电工钢
基价维持不变。
十、合同结算价格优惠、加减价执行办法:
1.对于款到订货之日与贴息基准日(合同交货月15日,下同)相同的合同,结算价格无贴息性优惠或贴息性加价。
2.对于款到订货之日在贴息基准日之前的合同,对结算价格给予贴息性优惠,优惠幅度以上述两个日期之间的实际天数(含付款基准日,下同)为计算依据。
3.对于款到订货之日在贴息基准日之后的合同,对结算价格实行贴息性加价,加价幅度同样以上述两个日期之间的实际天数为计算依据。
4.贴息率(宝钢股份贴给用户)为月利率6‰,倒贴息(用户贴给宝钢股份)为月利率5‰。
5.享受其他优惠或加减价,,在“产品价格目录”的基础上加、减价后再计算具体贴息额度。
十一、以上价格调整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十二、本价格调整通知的解释权属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营销管理部。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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