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从财政部网站获悉,《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已报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其中,将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关税调整对钢材出口影响有限。
此次出口关税调整,涉及钢铁产品主要有普钢锭、其他普钢锭、普方坯、普板坯、其他普钢坯、高碳钢坯、含磷≤0.5%非合金生铁锭块,2015年暂定税率为25%,2016年暂定税率为20%;高纯生铁(含锰量<0.08%,含磷量<0.03%,含硫量<0.02%,含钛量<0.03%)由原25%出口关税下调到10%;直接还原铁、纯度>99.94%海绵铁,2015年暂定税率为25%,2016年暂定税率为20%。同时,降低高纯生铁等商品出口关税,对磷酸等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
关于本次关税调整对钢铁行业的影响,业内有专家认为,此次对于钢铁类产品关税降幅较小,并不能有效促进钢铁出口,体现了有关部门对钢铁出口不是特别鼓励。专家认为,国内钢铁目前仍处于严重过剩状态,小幅降低出口关税,对提高企业出口积极性的作用有限;如果能够加大降低出口税的力度,将有利于去产能化的过程相对平稳。
从企业反馈看,企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系统梳理并调整与出口相关的贸易政策,尤其是税收政策应该尽快与国际接轨。
此次关税调整的背景一是满足近年来国内日益增长的消费品升级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的要求。财政部表示,根据我国与其他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2016年将对中国与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自贸协定以及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等7个协定实施进一步降税。此次调整后,2016年税则税目总数将由8285个增加到829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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