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宏观新闻>> 资讯详情

深入思索中国钢铁产能过剩   

作者:24发布时间:2015-12-25
   有关钢铁“产能过剩”的话题,在政策、措施、建议、为何难以有效调控等等方面,暂时已无更多再需要去作重复强调的了。但是,面对这个在钢铁产业发展中实在难以绕过的“坎儿”,我们还是不能不去作进一步的深入思索。

  本轮全世界经济衰退和萧条,钢铁行业的一蹶不振,受国内外经济综合因素影响及行业自身发展中的矛盾积累作用,有关钢铁及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已经引起中国政府及舆论的高度关注,而且当前的“产能过剩”现象,已不再仅仅是钢铁或其它部分行业所面临的一个亟待有效缓解的局部性矛盾了,且已经涉及并上升至关乎于整个中国经济运行是否能够继续保持“企稳回升”的全局性问题了。

  其实,若从行业自身发展看,有关中国钢铁“产能过剩”之说,业内人士及专家早在1993年,直至到1996年中国年钢产量首次逾1亿吨之时起,即已明确提出过,即:今后我国钢铁工业发展重点将是调整及优化结构,走品种质量效益型道路,在满足国内市场供需平衡基础上避免再单纯扩大产量规模;若从国民经济全局看,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走出短缺经济之后,国家即已明确提出要注重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即:要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尽管如此,随着此间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对钢铁产品的需求,市场依然“自发”吸引着资本金不间断地断“涌向”钢铁及其相关领域。

  其实,有关“中国到底需要多少吨钢?”的话题,早在十多年以前乃至今天仍未完全终止过,只是近年来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大背景下,并未再次引起舆论更为集中的关注视线罢了。只是当前,在本一轮金融危机所致全球经济增速下滑的“连带”效应下,“产能过剩”矛盾又一次凸现而再次引起人们关注,对中国现阶段下钢铁“产能过剩”的根本性依据究竟是什么?用什么标准来科学衡量和判断钢铁“产能过剩”?中国的钢铁产能是否绝对过剩等等命题,仍存不同观点。

  回顾这些年来针对我国钢铁产能的“调控”,我们已经尝试采取了多种方式: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行业组织的自律、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甚至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还曾一度采取“没有合同不生产;不给钱不发货”、将“限产指标”下达至各省市主管部门并曾经也列入过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专项”考核内容等等,等等,但收效皆不显着。因此,在历经反反复复的周期性轮回之后,如今我们再次切身体会并充分认识到要抑制产能过剩--必需依靠市场竞争机制和必要的宏观综合调控;政府、社会、地方、行业、企业共同营造一种真正依靠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的宏观大环境;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这一问题并不是在短期内可以解决的。

  鉴于上述背景,有关“市场竞争的环境”、“政府调控的措施”、“判断过剩的标准”、“产能过剩的危害”等等,我们不再作更多重复性议论。在此,我们从另一个视角去思考。

  我们都知道,经济周期是经济经历的一种规律性波动,并有三个或同时发生的不同周期--

  首先,是3~4年的短期波动。该周期是由于商业存货的变化而造成的,厂商为使存货的增长超前于销售的增长,将扩张存货1~2年。但是当销售增长缓慢时,存货将在仓库中囤积。因而,厂商将在1年左右的时间内削减产量以减少存货积压。当存货最终恢复到更适当的水平时,销售额回升,厂商将再次寻求新的扩张及存货。

  其次,是厂商投资于新厂房和设备的变化。该周期持续8~11年,由于厂商希望扩张自己的固定资产并使其现代化,扩张将持续4~5年。但是当厂商已经扩张和实现装备现代化后,将暂时不再需要新的投资。因此接下来的4~5年中,在厂房与设备方面的支出将减少。经过这段时期,固定资产将损耗、过时,因此又转移到另一个4~5年的投资繁荣阶段。

  最后,是持续45~60年的长期周期,而发明与创新或是长期周期背后的驱动力。在经济增长缓慢时,厂商不可能引进新的技术创新。因此,新的发明与创新或可能将被积压几十年。当经济迅猛增长最终开始启动时,贮存了几十年的创新将被运用于生产过程,经济迅速增长。

  从上述视角去观察产能过剩,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引用经济学中的一种论断:“创造性毁灭”。而这一规律,也许会在今后我国钢铁产业的结构调整中,“无形地”、“默默地”、“自然地”发挥着抑制落后产能过剩的“市场规律性作用”。因为,我们针对抑制“产能过剩”,似乎该用的、能用的政策措施及手段,皆用过了,但“产能过剩”却依然难以有效抑制--这才启示我们尝试用经济学中“创造性毁灭”的论断来思考“产能过剩”这一“顽症”。

  其实,西方200多年现代市场经济的历史表明,只要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就会产生过剩;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意即是一种过剩经济,它不停地通过新的产能去淘汰旧的产能,即“创造性毁灭”。

  其实,当前国家围绕“产能过剩”这一突出矛盾接连出台的“政策措施”,本质上皆是在无形中向着“创造性毁灭”这一逻辑演进的……但愿,我们能尽快营造并完善一种真正能够依靠市场竞争机制而实现“优胜劣汰”的宏观大环境,在一种“创造性毁灭”的规律中使“产能过剩”得以真正进入一种“市场规律调节”因素占主导的氛围中--惟此,具有周期性的产能过剩矛盾,或许才能真正从根本上在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范畴得以缓解。

  扯的似乎有点远了。但因为,对于“钢铁产能过剩”这一业内多年来不断反复的“陈旧”话题,我们暂时实在是找不出更多、更新、更具“新闻性”的“由头”了。

  中国,在从传统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过程中--中国及中国的钢铁工业,需要探索、实践、完善的内容太多,太多,的确,需要一个时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