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资讯详情

湖南发改委向13市州发改委下放铁矿、有色等部分管理权限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6-01-07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近日,湖南省发改委授权长沙市以外13个市州发改委(物价局)行使部分省发改委的管理权限。

  授权的管理权限分别为:

  一、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的核准;2.稀土深加工项目的核准);

  二、政府出资的非新建省道干线公路(二级以上公路)项目的审批(仅限于市县自筹资金项目);

  三、政府出资的非高速公路、非国省道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的审批(仅限于市县自筹资金项目);

  四、政府出资的公路客运、货运枢纽项目的审批(仅限于市县自筹资金项目);

  五、城市供水价格、农业灌溉价格、水利工程排水价格及回用水、自备水源单位地下水价格审批。

  《通知》要求,上述管理事项办结后需报省发改委备案,各有关单位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权限承接机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