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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钢铁业之癌需要机制改革的良药整治

作者:27发布时间:2016-01-07
   钢材属于不可替代的必需品,具有需求缺乏弹性、价格富有弹性的特点。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铁矿石价格升跌,钢材需求变化,都会通过供求关系和成本传递机制表现为钢材价格的变化,直至传递到最终消费者。而在铁矿石等原料价格与钢材价格之间,总能为钢铁行业留有相对合理的增值空间。这种灵敏的调节机制固然是理想状态,钢铁行业的特殊性也是边际生产者不容易轻易进出的原因,但就我国钢铁行业这些年来的现实看,退出障碍超出了合理边界,并形成了“僵尸企业”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格局。

  “僵尸企业”的危害在于,其生产不但让自身越亏损越多,而且侵害行业竞争对手的利益。哪怕僵尸企业销售亏本钢材 在市场上占份额很小,它们依然能对钢材市场和整个行业造成严重伤害。根据市场价格形成原理,应退出而不退出相关市场的边际生产者只需要一家,就足以把市场 价格从行业平均利润拉低到不合理的水平。这种情况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整个行业失去金融业的支持,本不该淘汰的非边际生产者被迫出局,造成逆向淘汰, 资源配置扭曲,竞争力强的企业反而不能获得相应的高利润,影响其技术升级、新产品开发和发展步伐———而这,恰恰是目前钢铁行业的处境。

  “僵尸企业”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是因为有输血来源。具体到钢铁行业,其输血主要来自地方政府和上级集团公司,前者多数在市场兴旺时期有过鼓励甚至强 令企业盲目扩大规模的历史,而在企业困难时期则无原则地使用公共资金维持“僵尸企业”勉强继续生存。前者说明提出了几十年的“政企分开”改革目标至今尚未 彻底实现———企业是行政附属物的地位没有真正改变。后者则主要是不健全的企业运行机制所致。

  外集团型大企业在市场环境恶化的情况下,首先要剥离处置亏 损业务,保证主业盈利能力,而我国不少集团企业则为了保证所有集团成员的存活,首先考虑用盈利部门利润直接输血或以提供担保的方式救助集团内的“僵尸企 业”,使之避免被淘汰。在这种机制下,行业长期倡导的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集中,本义是要优化产业组织结构,遏制同质化竞争,实际却发挥了阻碍行业结构调 整、为同质化竞争提供后盾的相反作用。不仅如此,这种机制还使持有市场化目标的企业对与其重组望而却步,让混合所有制改革难以实现。所以说,治疗“僵尸企 业”的毛病需要机制改革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