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健,1960年1月生,钢铁冶金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3年2月参加工作,长期从事生产和技术系统管理工作,先后担任宝钢炼钢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及宝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宝钢股份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务。2014年4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去年3月31日,据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消息,崔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去年5月8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崔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过数个月的侦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上显示,在2000年至2014年间,崔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其崇明老乡杨某和曾经同事朱某等多人财物,其中收受杨某200万元现金、收受朱某160万元。
辩称未给公司带来损失
最大受贿来源是杨某。杨某想承揽浦东国贸的螺纹钢加工业务,找崔健帮忙打招呼,因为浦东国贸是宝钢子公司。崔健当即表示愿意帮忙,并让杨某组织饭局。一番吃喝后,浦东国贸的螺纹钢加工业务就逐步转至杨某名下。
崔健还帮过杨某两次大忙。其中一次是杨某意欲收购某钢铁厂二手转炉设备,崔健帮忙打了招呼;另一次是当杨某的数万吨铁矿石无处可销时,崔健开个口子收下这批矿石。不过,崔健认为自己并未违规操作,“当时我们的库存处于低位,正好需要增加库存,收购的价格也是市场价,宝钢没有损失。”杨某为表示感谢,多次送给崔健现金,第一次是100万元,后两次均为50万元,时间在2004年左右。
另一名主要行贿者朱某,曾和崔健在宝钢同一个班组共事多年。朱某于1995年辞职后,从事冶金辅料生意。后来,朱某想采购某钢铁公司的热轧钢板,托崔健向对方打招呼,之后顺利中标。为表示感谢,朱某陆续送给崔健现金共计1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崔健曾经开设一家科技公司,请人代为经营。为了解决办公用房等问题,朱某转账40万元给他,但崔健对此说法表示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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