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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6-02-14

  煤炭去产能打出“组合拳”--解读《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三大看点

  岁末年初,对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关注度持续升温。这不仅是因为其在“黄金十年”后突现产能过剩、企业亏损的巨大反差,更因为其拥有数百万从业人员,事关职工利益,攸关社会稳定。

  煤炭行业产能要去多少、如何推进、人员怎么安置,都是社会各方的核心关切。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这也成为未来几年我国推动煤炭行业脱困升级的行动指南。

  看点一:到底要去多少产能?

  《意见》明确,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

  “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淘汰落后煤矿7250处、落后产能5.6亿吨。但煤炭行业产能过剩仍十分突出,《意见》的出台也是切中了煤炭行业困境的症结。

  2015年末,秦皇岛港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平仓均价已跌至2004年水平,煤炭行业亏损面超过90%。行业不景气的背后,核心是供需关系的失衡。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分析,一方面,受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变化、生态环境约束等因素影响,2012年以来煤炭需求增速放缓,2014年煤炭需求减少2.9%,2015年预计下降4%左右;另一方面,近10年煤炭采选业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目前现有生产能力40亿吨左右,在建规模11亿吨。与煤炭消费需求相比,煤炭产能过剩问题突出。

  受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条件等因素的限制,未来较长一个时期,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仍将占主导地位。煤炭工业的发展,对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意见》提出,要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包括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鼓励发展煤炭洗选加工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等等。

  看点二:去产能“组合拳”怎么打?

  截至2015年底,全国煤矿数量1.08万处,其中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型煤矿7000多处,产量仅占10%左右。煤矿数量多、集中度不高的现状,是煤炭行业去产能的难点。

  “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供需平衡,要将近期和中长期策略相结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政策研究部主任张宏说。

  从中长期来看,此次《意见》从控制新增、淘汰落后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去产能的“路线图”。

  在控制新增产能方面,《意见》明确,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意见》提出,对13类落后小煤矿等要尽快依法关闭退出;对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要在1至3年内淘汰。

  在过剩产能退出方面,《意见》提出,要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以及资源枯竭、资源赋存条件差的煤矿,通过给予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其有序退出。

  《意见》还提出,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大量小煤矿生产力水平较低,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同时市场主体过多也加剧市场无序竞争。因此,要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对中小型煤矿进行兼并重组,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

  从近期来看,《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四个严格治理”的路径,即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这也是去年以来我国推动煤炭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市场供需平衡的重要抓手。

  看点三:职工安置是重中之重

  化解过剩产能,会涉及产业调整、人员变动,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也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部分。

  这其中,首先要明确政府和企业的定位。《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用法治化和市场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承担化解过剩产能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责制定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中央给予资金奖补和政策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近日说,政府有一定的政策储备来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地方政府也会比较稳妥地处理职工安置、企业债务和银行贷款问题。

  在资金和人员安置上,《意见》提出,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统筹对地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

  “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意见》提出,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

  《意见》还明确了四个方面的职工安置办法:一是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对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岗补贴。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三是企业确需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等工作。四是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方式,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当前企业经营困难的状况,《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对经营遇到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骨干煤炭企业,要加强金融服务,保持合理融资力度,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