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由中国拆船协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携手编制的《中国拆船协会拆解废船买卖标准合同》(以下简称《拆船标准合同》)正式发布。作为目前世界上主要拆船国家中首个发布的,自有标准的格式合同文本,《拆船标准合同》本着公平、规范、严谨等原则,紧密结合行业发展的特点与基本要求,为国内拆船企业、航运企业或船东、船经纪或现金买家提供了格式合同范本。
这一中国版废船买卖标准格式合同文本的诞生,也宣告了国内拆船企业在废船买卖交易中,只能选用他国组织或企业的格式合同文本的时代将成为历史。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拆船标准合同》,综合了从废船买卖的实际流程,包括国内、国外主要船舶买方卖方的销售过程、环节、步骤,到废船销售中常出现的导致双方损失的问题、废船航行至交船地及交船中的监管事项等实践操作层面,在基于拆船厂废船买卖合同实践和惯例的基础上,同时借助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实践的案例编制完成。
了解到,为符合国内有关法规,同时与国际规则接轨,此次《标准拆船合同》的编制依据主要源自我国《合同法》《海商法》等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拆船、船舶管理条例、部门法规,以及《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等国际公约或通用规则。
中国拆船协会会长谢德华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拆船标准合同》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吸纳了国内外拆船企业、船经纪、现金买家、航运企业或船东,以及国内法律业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对照海关、环保、交通、海事、财政、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严谨、缜密、平等和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合同在废船买卖实务中的可操作性。“旨在最大限度地规避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为依法解决买卖双方的纠纷提供了便捷通道。”
在发布会上,中国拆船协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希望《拆船标准合同》发布试行后,能够为废船买卖交易双方积极选用,他们也将加强与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沟通,在国内拆船企业和其他船东组织和造船工业协会中进行推介,了解业界实施中的不足,使其更加完善,利于拆船业的规范和绿色发展。
20余年来,中国一直在践行绿色拆船理念,为国际海事组织《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的最终通过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成为推进全球绿色拆船的积极力量。
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要求拆船业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上规模、上水平”方向发展。对此,中国拆船协会积极推进绿色拆船,落实国务院的要求,于2005年颁布《绿色拆船通用规范》行业标准;2009年,国务院在《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明确提出“规范发展拆船业,实行定点拆解”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也提出了“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基本要求。此次编制《拆船标准合同》正是落实拆船业规范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拆船标准合同》的发布是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也行业基础建设的需要。”谢德华指出,此次编制的中国版《拆船标准合同》,不仅依法规范了拆解废船买卖交易行为,还体现了协会一贯倡导的绿色拆船理念和香港国际拆船公约的基本要求,融入了废船的绿色交易拆解的内容,对引导废旧船舶绿色交易、拆解行为,实施并推进绿色拆船,将发挥先导作用。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波与中国拆船协会会长谢德华发布《中国拆船协会拆解废船买卖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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