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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将细化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6-03-16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14日在发改委定时发布会上表示,日前,《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已经印发。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细化政策措施,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努力打赢化解过剩产能这场硬仗。
 
  赵辰昕表示,《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着眼于推动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应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的长效机制,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脱困升级、提质增效。明确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实现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市场预期明显向好。
 
  《意见》提出4方面任务,包括:严禁新增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法监管;推动行业升级。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意见》提出了加强奖补支持、完善税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做好职工安置、盘活土地资源等5个方面的配套政策。
 
  赵辰昕指出,《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明确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年至5年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意见》提出9方面任务,即: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改革重组;促进行业调整转型;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
 
  “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细化具体政策措施,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努力打赢化解过剩产能这场硬仗。”赵辰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