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如何具体发力,依然是重中之重。
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确保实现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会议指出,要密切跟踪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财政、货币政策等工具,加强预调微调,做好政策储备,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妥善应对各种复杂局面。
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是《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要做好的重点工作的第一项。要落实好这一头等任务,用好财政、货币政策等工具,妥善应对各种复杂局面,需要在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做好政策储备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性,发挥好宏观政策的协同作用。
实际上,建立健全重大调控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有效形成调控合力,已被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成为未来几年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向之一。上周两会结束后次日,“十三五”规划《纲要》即全文发布。纲要明确指出,各类宏观调控政策要服从服务于发展全局需要。完善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
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各国已经充分认识到不能过度依赖货币政策,需要综合使用各种工具。对此,央行行长周小川在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上海会议期间表示,货币政策在应对危机中确实也做出了很多适当的反应,缓解了危机,对度过危机、加快复苏,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别的政策应该跟上,光用货币政策就有可能过度。货币政策如果用得太多,效应就有可能出现递减。
其实,上月末G20上海会议闭幕后发表的联合公报,就特别强调要共同使用所有政策工具,并指出这些政策工具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结构性改革政策。央行副行长易纲指出,G20能够达成这样的共识是非常不容易的,原因是过去几年G20在讨论宏观政策协调时,各国对是否应该更多使用财政政策存在一些不同意见,这次则是对财政政策有了非常具体的表述,将灵活实施财政政策,以促进增长、创造就业和提振市场信心,同时增强经济韧性,并确保债务占GDP的比重保持在可持续水平。
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的中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越来越错综复杂,要如期完成年度和五年规划的各项经济社会目标,就需要稳定和完善宏观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国际贸易增长低迷,金融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不定,地缘政治风险上升,外部环境的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增加。从国内看,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风险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新旧动能转换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这样的严峻形势,意味着我国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发展面临的困难更多更大、挑战更为严峻,需要做好打硬仗的充分准备。
显然,要做好打硬仗的准备,就需要不断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增强宏观政策协同性。从理论与实践看,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始终是一项面临诸多挑战的课题,需要把握好总量和结构的逻辑关系,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增强政策效率和效果,提高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为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作为一国主要的宏观经济管理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配合,能够促进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等目标的实现。但同时,由于这两类政策在决策机制、约束机制、效果功能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各自在经济体系中侧重的领域不同,因此就有差异性、互补性,又需要增强互动性。
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分析,财政政策注重结构,货币政策注重总量。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很多国家开始尝试使用“结构性”货币政策,主要目的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在最近几年,我国货币政策也采用了定向降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定向再贷款等具有结构性作用的定向调控工具,发挥了很好的政策效果。对此,业内专家表示,“结构性”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也面临诸多挑战,在稳增长、调结构过程中,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应根据各自特点,协调配合,共同为结构性改革赢得一定的时间和空间。
当然,要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还需要继续深化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宏观政策效率和效果。在适度扩大财政赤字、减税降费的同时,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定向调控的支持作用。货币政策则需要统筹运用各类货币政策工具,不断完善政策操作目标、调控框架和传导机制,构建目标利率和利率走廊机制,推动货币政策由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变。
总之,不管是确保短期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防范各类潜在风险,还是积极适应新常态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理论依据、搭配模式、手段路径的研究,理顺政策传导机制,实现更高水平上的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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