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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京津冀环卫与“固废处理”公共服务一体化体系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6-03-28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意义深远的国家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与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构建京津冀环卫与“固废处理”公共服务一体化体系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

  京津冀地区地缘相近、交通相邻、文化相似,长期以来形成了紧密的经济联系与文化交融。近年来,三地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合作不断深入,在城乡环卫服务与“固废处理”领域也早已开展合作,促进了京津冀地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均等化服务发展,构建京津冀环卫与“固废处理”一体化体系已具备一定的基础。但长期以来,因为受到行政体制的约束,京津冀三地在环卫与“固废处理”产业规划、资源配置、协同联动、能力互补等方面,一直没有形成良好的区域合作和地域分工格局,不仅造成了资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巨大浪费,而且在城乡“固废处理”问题上出现了交叉污染。因此,必须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思维下,牢固树立“行政区划有范围,环境污染无边界”的观念,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工作放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落实,真正构建京津冀地区城乡环卫与“固废处理”公共服务的一体化体系。

  按照惯例,各地政府均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卫专业规划,但这些规划不统一,就难以形成区域一体化的环卫服务与“固废处理”体系。京津冀三地应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下,着力打破行政区域和行业限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强化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区域布局,推动三地相关规划的高效对接。一方面,要打破京津冀三省市行政区域限制,通盘考虑和谋划京津冀三省市的环卫专业规划,使三省市环卫专业规划“三规合一”;另一方面,要打破京津冀三地对环卫与固废处理行业限制,将环卫专项规划、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再生资源产业规划、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等多种规划“多规合一”,实现京津冀区域环卫与固废处理规划统筹编制。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下,必须强化区域环卫与“固废处理”的整体性、关联性、联动性,要充分借鉴大巴黎、大纽约、大首尔地区的环卫与固废处理管理模式,在加强顶层设计基础上,统筹规划三地环卫与固废处理设施的建设,走园区化发展道路,提升京津冀区域环卫与固废处理能力。在这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探索出了大区域协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筹建设、统筹利用的路子,不仅节约了资源,形成了规模,而且通过协同提高了品质。

  北京和天津均为人口密集的大型城市,土地和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极限,不宜再新建小型的固废处理设施。建议在河北省合理选址,避开水源地或环境敏感地区,由京津冀三地共同出资,建设2-4座高水平、高标准的大型固废循环园区,实现规模化经营。园区投入运营后,京津两地应给予园区适当补贴。同时,为解决固废长距离运输成本高的问题,可以考虑建设铁路专线的方式进行固废运输。

  环境保护领域执行标准的顺序是先地方标准,后行业标准,再国家标准。北京出台环卫与固废处理方面的地方标准早且比较健全,天津次之,而河北省的地方标准相对不健全且制定进展缓慢。此外,京津冀三省市在环卫与固废处理上的标准差异也较大,标准指标也不相同。例如,对于执行“环境卫生一级标准”的重点保障区域,河北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即规定垃圾停留在地面上的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北京执行的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垃圾停留地面上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标准不统一,造成污染物“地下无序转移”,如此一来,一些非法活动就有利可图,有机可乘。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形势下,要实现京津冀环卫与固废处理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提升和统一京津冀三地环卫与固废处理地方标准势在必行。津冀两地应以北京市的环卫与固废处理地方标准为蓝本,提高本地的地方标准,实现京津冀区域标准的规范统一,建立城乡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一体化服务体系。

  随着京津冀环卫与固废处理公共服务的标准统一和一体化体系构建,三地还要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的监管机制。一方面要通过建立三地环卫和环保部门的协作会商制度和区域信息网络共享机制,建立统一的区域环卫与固废处理信息平台和联合调度平台,加强对环卫服务、环卫设施使用、末端固废处理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以实现各方面、各环节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依据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区域联防联控的监管机制,强化区域环卫与固废处理公共服务的整体性、互动性、协同性,以法治思维推动实现京津冀区域环卫与固废处理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