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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对煤矿产量设“红线”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6-04-08

  当前,中国经济改革重中之重的煤炭去产能战役在全国各地打响,中国第一产煤大省山西,继2016年推行煤炭企业节假日停产休假、五大煤炭重组整合煤矿一律停产停建整顿等一系列措施之后,现对煤矿产量限额设“红线”管理,禁止超能力生产,多措并举有效压减煤炭过剩产能。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7日对外发布《关于全省煤矿依法合规严格按照新确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煤矿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日原则上不得安排生产,严格按照以276个工作日规定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即按照不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84%组织生产;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及以上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照不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80%组织生产,明令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山西省是中国拥有大型煤炭基地最多的省份,和全国比较,山西省的煤炭产量占全国总量约四分之一,是中国第一产煤大省。据官方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山西生产原煤共140亿吨,外调出省100亿吨,占到各省外运煤炭的70%。

  截至2015年11月底,山西共有煤矿1078座,煤炭总产能达14.61亿吨。其中,已经形成生产能力的煤矿638座,产能为10.13亿吨;各类建设煤矿440座,产能为4.48亿吨。

  截至今年3月初,山西煤炭综合售价比最高点跌落60%;全行业库存5067万吨,比2011年底增长3倍;同时煤炭全行业亏损,企业负债率大幅提高,省属五大煤炭集团2015年负债率高达81.79%。

  煤价持续下跌的主因是产能严重过剩,为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山西省政府对外宣称,山西未来5年将通过“五个一批”化解4亿吨至5亿吨过剩产能,力争将煤炭产能控制在10亿吨以内。

  山西省采取的“五个一批”措施,有效压减过剩煤炭产能。即依法淘汰关闭一批“僵尸煤矿”、资源枯竭等煤矿;行业重组整合一批优质煤矿;退出一批“减量置换”煤矿;依规核减一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灾害严重矿井;搁置延缓一批不具重组整合条件的煤矿。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表示,将加大对全省煤矿休假休息日停产期间的检查力度,严格监督违法违规煤矿停止一切生产建设活动。对于超能力组织生产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必须派驻专人驻矿盯守;对违反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周日组织生产而未按规定备案的,予以约谈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