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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老城区将推广民用环保煤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6-04-08

  据了解,济南老城区目前仍有3800多万平方米未集中供热建筑主要通过民用煤、空调、小型燃油锅炉等采暖方式。民用煤多为未经任何洗选加工的原煤、块煤,在燃烧过程中未采取任何环保控制手段,因此冬季供热期间大量民用煤燃烧排放是造成冬季城市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经济与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本市燃煤及煤制品质量标准,禁止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散煤和固硫型煤,推广使用民用洁净型煤。

  此外,在“征求意见稿”第五章“燃煤及其他能源污染防治”中规定,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关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有关要求,制定燃煤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燃煤总量控制目标,逐步削减燃煤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