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钢铁行业的去产能工作正在进一步细化和深入。
发改委称煤炭钢铁去产能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正在陆续印发后,在接下来的两天内,煤炭钢铁两个配套文件就相继公布,可谓速度迅猛。
这两个文件提到,将严格控制煤炭钢铁新增产能用地用矿、支持盘活土地资产以及做好职工安置等工作。
这其中,关于180万煤炭钢铁职工的转岗分流细则也出炉,这是去产能过程中较为关键的一份配套文件。其中包括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内部退养、公益性岗位托底等多渠道解决人员分流安置。
业内认为,3月份以来不少地方政府的去产能政策都密集出台,但改革实质推进并不快,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缺乏有关的配套政策,这两个文件将对供给侧改革实质推进有所帮助。
4月13日,发改委对外表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情况,相关部门围绕财税金融支持、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方面,研究制定了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正在陆续印发。
随着煤炭钢铁去产能逐渐深入,这8个配套文件被认为是去产能能否具体实施的关键因素。
媒体了解到,4月14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分别在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支持盘活土地资产和事实矿产资源支持政策等三个方面予以支持煤炭钢铁行业去产能。
这是煤炭钢铁供给侧改革出台的首个配套文件。
《意见一》指出,关于退出企业的土地资产,可交由政府收回,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的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退出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也可由企业自行处理。
申万宏源煤炭研究团队认为,该项措施一方面增加了企业收入,大幅缓解去产能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解决了一部分供给侧改革过程中,人员安置资金的来源。
此外,《意见一》还规定,对退出企业按规定注销的矿业权,已缴纳矿业权价款的矿业权人可按有关规定申请退还剩余储量对应已缴纳价款。这将有利于提高煤企去产能的积极性。
紧接着,4月15日,人社部、发改委等7部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二》),对化解过剩产能推进供给侧改革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有山西煤企高管向媒体记者表示,2月初国务院发布的煤炭钢铁行业去产能意见可以说是本轮供给侧改革的统筹性文件,3月份以来包括山西等不少地方政府政策都密集出台,但改革实质推进并不快,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缺乏有关的配套政策,具体到各省以及煤企缺乏执行的细节。这两个文件将对供给侧改革实质推进有所帮助。
需要一提的是,在煤炭钢铁去产能的过程中,人员安置被认为是最重要,也最困难的问题。
对此,《意见二》表示,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内部退养、公益性岗位托底等多渠道解决人员分流安置。其中,内部分流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并支持企业开展“双创”,利用“互联网+”。
此外,对实业及停产员工进行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零就业家庭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对于钢铁、煤炭集中区域开展跨地区劳务输出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二》还提到,国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结合地方和中央企业任务完成情况(主要与产能挂钩)、需安置职工人数、困难程度等因素,对地方和中央企业进行梯级奖补,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统筹用于符合要求的职工安置工作。
在人员安置的过程中,如何对职工进行补助是目前煤企和钢企比较头疼的问题,也是能否妥善处理这一问题的关键。
媒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煤企和钢企之所以尚未出台具体的去产能措施,主要就是人员安置和补偿的配套措施不够明确。
据初步统计,在此轮去产能的过程中,煤炭行业涉及约130万人,钢铁行业涉及约50万人。
此前,兖矿集团、平煤集团、西山煤电等煤企已经相继公布了转岗分流的具体人数和安排,也有不少煤企尽管未发布正式的转岗分流措施,但随着煤矿的关停,已经在逐步对人员进行转岗分流。
业内认为,上述《意见二》出台后,煤炭钢铁等企业可以说有了纲领性职工分流的措施,后续将有更多的企业公布具体的安排,去产能工作也将随之更进一步。此外,其它的配套性文件也将陆续公布。
Copyright (c) 2025 www.dri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奥沃冶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津ICP备11000233号-2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247
电话:022-24410619 传真:022-24410619
E-mail:12088020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