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4月18日通报,与去年同期相比,3月份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PM2.5、PM10、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但与2月份相比,13个城市PM2.5、PM10和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及臭氧超标率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3月份,我国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是邢台、唐山、郑州、石家庄、衡水、保定、邯郸、济南、西安和北京;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是海口、舟山、拉萨、惠州、厦门、昆明、深圳、珠海、丽水和贵阳。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1.7%,张家口、承德和沧州等6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衡水、唐山和石家庄等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不足50%。
一季度,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是乌鲁木齐、保定、邢台、郑州、石家庄、衡水、邯郸、济南、西安和唐山;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是海口、拉萨、惠州、厦门、舟山、深圳、江门、珠海、福州和中山。
一季度,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9.7%,同比上升2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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