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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超额完成“十一五”前4年节能目标

作者:28发布时间:2010-04-28
       4月上旬,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的考核组对河北省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确定河北省2009年万元GDP能耗比2008年降低5.02%,超额完成5%的年度节能目标,与国家规定20%的目标相比,完成进度为累计下降17.21%。以“十一五”期间节能20%的目标为标准,累计降低进度为84.62%,超过国家要求进度4.62%,初评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

  河北是钢铁大省和煤炭资源大省,资源性工业比重占全省经济总量的70%。在2004年至2007年的4年里,河北的GDP、财政收入全部实现翻番,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六,但也为经济发展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2006年全省能源消耗总量达到2.17亿吨标准煤,居全国第二位;万元GDP能耗1.895吨标准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入统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4.19吨标准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6%。该年度,河北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也分别居全国第八位和第四位。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河北省委、省政府确定在全省县(市、区)和辖区所有国有企业中实施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对民营企业则实施了完不成节能指标限期整改,不达目标禁止生产休眠管理。并在全省选择30个重点县(市、区)和30家排污多、能耗大的企业,作为节能减排重点考核监督的突破口,以他们的行动带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了保证这些措施落到实处,省发改委不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而且坚持季度调度、半年通报、年底前预考核制度,督导其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河北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从2006年至2009年,河北省万元GDP能耗年度降低率分别为3.09%、4.02%、6.29%、5.02%。其中在2009年,河北省淘汰落后炼铁产能900万吨、炼钢产能400万吨、焦化产能272万吨,淘汰水泥产能195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710万重箱,关停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淘汰炼铁、炼钢、焦炭、水泥、玻璃、造纸六个行业2009年年度落后产能的任务。其中电力、焦炭、水泥三个行业已经提前完成“十一五”淘汰目标任务。

  一手抓淘汰,一手抓提升,2009年,河北共谋划实施节能技改项目694项,其中年内竣工450项,形成590万吨标煤的年节能能力,特别是由省里确定的“双三十”(即河北省确定的节能减排30个重点地区和30家重点企业)单位,不仅全部完成当年节能承诺目标任务,且大部分单位提前一年实现了三年承诺目标,仅他们就完成节能量380万吨标准煤。比如石家庄辖区的鹿泉市是河北的重点能耗排污大户,小水泥问题一直严重影响整个城市生产生活质量,通过将其列入“双三十”进行重点节能监督后,该市在极短时间内拆除了全部72座水泥机立窑,取而代之的将是4条日产4000吨、4条日产2000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6家特种旋窑水泥企业,使全省典型的能耗和排污大户变成了节能环保优胜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