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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启动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6-06-02

  6月1日讯 河北省大气办日前印发《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对全省散煤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全省城乡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有效降低散煤污染。今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及县城建成区全面完成散煤压减替代。

  方案提出,今年全省压减散煤200万吨,洁净燃料替代散煤1500万吨左右。2017年全省压减替代散煤500万吨左右。2018年全省再压减替代散煤500万吨左右,基本完成城乡散煤压减替代。

  燃煤是河北省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一项统计显示,散煤污染排放约占该省燃煤排放的50%。整治散煤污染,方案提出,城市区域重点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利用,基本实现散煤归零。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到2017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率力争达到80%以上,县级市和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率力争达到65%左右。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今年各设区市建成区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居民采暖基本实现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2017年各设区市主城区以及定州、辛集市建成区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90%以上居民采暖实现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其他实现洁净燃料替代,基本实现城市无煤化。

  冬季采暖期是重污染天气高发期,城中村、农村大量原煤散烧是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方案提出,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重点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鼓励引导居民使用洁净燃料,开展农业生产清洁用能改造。今年唐山、廊坊、保定、沧州4市全域,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4市的县级市、景区周边及国省道沿线,张家口、承德临京津的县全面完成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2017年,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及定州、辛集市全域完成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

  河北省将强化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管控,实现散煤达标。打击非法经营行为,2016年底前完成对全省16510家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对劣质煤销售网点全部依法予以取缔。强化源头管控,该省将严控劣质煤开发生产,加强本地生产煤炭的分级使用。按照京津冀区域煤质管控要求,联动控制劣质煤生产。

  推进清洁能源利用,方案提出,完善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和营销网络,拓展优质煤源,组织型煤生产企业和重点用煤单位与煤企签订优质煤供应合同,保证煤炭清洁化置换需求,2016年、2017年、2018年优质煤炭入省供应量分别达到1500万吨、1800万吨、2100万吨。争取国家增加燃气分配量,加大省内油田自产、焦炉煤气制气等挖潜力度,逐步提高天然气供应量。加大煤改电支持力度,加快风电、光电基地建设。

  方案提出,河北省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