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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麦屿口岸今年检出10万吨不合格进口煤炭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6-06-19
         今年1-5月,浙江大麦屿口岸经检验检疫完成进口煤炭共24批,重量232.01万吨,货值9244万美元;其中检出不符合买卖双方约定的不合格煤炭10万吨,涉及金额450.5万美元,较去年同比分别下降79.57%和84.11%,不合格劣质煤炭进口情况得到有效缓解。
 
        不合格的进口煤炭,不仅损害电力企业发电创收利益,更是严重污染空气,影响环境安全。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进口企业,煤炭属于大宗资源类商品,我国对于进口煤炭有具体的强制性要求;企业签订外贸合同前应细化煤炭热值、硫分、灰分等品质要求及放射性检测和动植物检疫要求,并将索赔条款纳入到合同中,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为确保质量安全,浙江台州检验检疫局将继续探索和完善检验监管举措,切实加强进口煤炭检验检疫监管,有效提高进口把关质量。一方面加强现场查验力度。及时掌握入境煤船动态,安排检疫查验计划,在登轮查验时注重外来杂物过程监管和煤炭环保项目检测,提高监管覆盖面和监管效率;另一方面深化检企合作。加强进口煤炭品质检测和环保项目检测的反馈,及时跟进与华能电厂的信息沟通,特别是针对不合格进口煤炭,出具检验证书,为企业对外索赔提供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