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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原书记潘增武被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6-06-19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原书记潘增武因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违法问题未按规定落实党纪政纪处分被问责。2011年11月,省煤炭地质局下属115院原党委书记闫全福、院长王刚、副院长谢平安3人因单位行贿犯罪被一审判处刑罚后,省煤炭地质局仅对上述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未按规定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特别是2014年1月终审判决下达后,局纪委书记李兴武提出应按规定给予上述3人党纪政纪处分,潘增武以3人已提起申诉为由仍不按照规定安排办理,2015年9月在省委巡视组督促下才给予闫全福等3人党纪政纪处分。此外,潘增武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潘增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降低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