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2016年1月30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年3月1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6年3月24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2016年6月1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宝钢集团和/或其下属公司,并视情况相应增加部分交易对方(宝钢集团部分下属合资公司少数股东);初步交易方式拟为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资产处置并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拟注入公司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宝钢集团下属相关工业气体业务/资产(并视情况收购部分下属合资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上述方案仅为相关各方初步论证的框架性方案,具体重组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筹划和积极推进过程中。
1、公司已与宝钢集团签署了《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该协议仅为双方对重组框架的初步意向,并非最终的重组方案。公司及有关各方目前正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事项进行深入协商、探讨,进一步完善重组方案。
2、公司及有关各方已经启动相关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相关沟通工作,目前公司尚未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书面同意。
3、公司及有关各方已完成对相关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与相关尽职调查等工作,就资产购买与资产处置方案中的重要问题向标的资产股东方及公司金融债权人寻求确认,相关报告和文件正在撰写与完善过程中。
4、按照相关规则,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注入公司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宝钢集团下属相关工业气体业务/资产(并可能包括部分下属合资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且涉及对公司现有钢铁业务资产和负债进行处置,相关资产分布范围较广、资产规模较大,涉及的股东方及债权人等利益主体较多,方案的设计、论证与完善所需时间较长,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考虑到本次交易方案的复杂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存在因无法及时取得重组各相关方对重组方案的同意而无法按期推出重组方案,从而导致重组终止的风险。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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