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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浙江大麦屿口岸进口煤炭232万吨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6-06-28

  今年1-5月,浙江大麦屿口岸经检验检疫完成进口煤炭共24批,重量232.01万吨,货值9244万美元;其中检出不符合买卖双方约定的不合格煤炭10万吨,涉及金额450.5万美元,较去年同比分别下降79.57%和84.11%,不合格劣质煤炭进口情况得到有效缓解。

  不合格的进口煤炭,不仅损害电力企业发电创收利益,更是严重污染空气,影响环境安全。

  浙江大麦屿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煤炭属于大宗资源类商品,我国对于进口煤炭有具体的强制性要求;企业签订外贸合同前应细化煤炭热值、硫分、灰分等品质要求及放射性检测和动植物检疫要求,并将索赔条款纳入到合同中,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为确保质量安全,浙江台州检验检疫局将继续探索和完善检验监管举措,切实加强进口煤炭检验检疫监管,有效提高进口把关质量。

  大麦屿港在浙江省玉环县境内,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的瓯江口外、玉环岛两侧,与瓯江河口区的温州港隔海相望。大麦屿港区属国家二类口岸,已建成投入使用千吨级以上码头泊位14个。

  大麦屿港建设基本目标是“三港一中心”,即我国东南沿海中部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集装箱运输支线港,矿石、原油、煤炭等大宗货物集散的中转港,对台湾往来的台贸港以及港口物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