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计划用3年至5年时间,退出关闭煤矿215处左右,化解产能3,303万吨左右。
按照《意见》,将引导民营小煤矿自愿申请退出关闭,加快处置一批“僵尸企业”。重点引导落后小煤矿,产能力小于9万吨/年(不含)的煤矿,开采煤层厚度小于0.4米的极薄煤层、急倾斜煤层且采高低于1米的煤矿,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煤矿,停产停建企业已无能力重新启动的煤矿等10类煤矿,自愿申请关闭退出。
严控新增产能,从今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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