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省煤炭工业厅日前出台《全省煤矿在建项目和矿井水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分三个阶段,对全省所有煤矿矿井水害隐患分14项内容进行专项排查。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4月2日至5月31日为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各煤矿企业要按照《通报》精神及本方案要求,组织全面自查,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6月1日至6月30日为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和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组织全面复查验收阶段,各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要对辖区内或所属煤矿企业进行全面复查验收;第三阶段为省厅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和督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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