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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提前完成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7-02-08

  7日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统计局、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2016年第31号公告,公布重点地区2015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结果,其中广东珠三角地区2015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227万吨,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

  据介绍,为促进大气污染防治,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国家部署在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广东珠三角地区确保实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负增长。按照国家部署,广东坚持把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作为调结构、促转型,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有力抓手,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统计局联合印发了《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方案》,统筹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以政府政策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责任,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持续增加“西电东送”、核电、天然气、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消费,全面推动燃煤锅炉整治,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实施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加强新建耗煤项目控制,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即提前完成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2016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继续减少,全省煤炭消费比重已下降到42%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已提高到21%以上,能源消费结构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大幅降低了能源生产消费带来的污染物排放。

  据悉,下一步,广东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不断加强珠三角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大幅增加清洁能源供给,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限制新上燃煤项目,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珠三角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工作机制,在“十三五”期继续减少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实现珠三角优化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