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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市场报告:“地条钢”退出持续加速 重申看好供给侧改革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7-02-20

  《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的通知》:2017年6月底之前依法全面取缔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产能,鼓励大型钢企积极引导钢价处于合理区间

  2017年2月15日山东省发改委官网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提高钢材有效供给水平,避免钢材市场大幅波动,做出了如下通知:(1)深入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前一时期钢材价格的恢复性上涨说明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供过于求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接下来要坚定信心,深入开展去产能相关工作;(2)坚定不移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明确要求立即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设备,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2017年6月底前依法全面取缔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产能;(3)积极支持合法合规企业加强有效供给。钢企要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合法合规生产,支持合法合规钢企与上下游企业签订长期合同,鼓励大型钢企从全行业利益出发,积极引导价格处于合理区间;(4)切实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支持积极化解过剩产能、经营有效益的钢企稳定运营,坚决压缩落后产能及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相关贷款,严禁向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5)充分发挥期货价格对现货价格的预期作用。科学研判期货市场走势,严防投机资本操纵市场价格,加强期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6)加强综合协调和规范市场秩序。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强化对钢材市场供求关系的研究,及时协调相关问题,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囤积居奇、假冒伪劣等行为。

  事件评论:生产地条钢的工频炉、中频炉退出进程将提速,钢价上涨尚处合理区间,政策直接干预钢价可能性较低

  《通知》的发布主要传递了以下两个方面的信息:(1)坚定推进去产能进程,“地条钢”产能退出持续加速。《通知》的前三条均强调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有效供给,并明确落后产能的具体类型和规格,首次在文件中正式明确在2017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缔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亦即“地条钢”产能,结合近期江西、甘肃、四川等省“零容忍、零存在”打击“地条钢”,预计“地条钢”退出体量和速度将持续超预期;(2)钢铁行业实行价格调控的可行性较低。本次钢价超预期上涨可能与“地条钢”退出形成供给缺位有关,而《通知》中明确指明前一时期钢价的走强为“恢复性上涨”,体现了2016年去产能带来的成效,说明钢价上涨尚处于合理区间。但与此同时,仍需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囤积居奇等行为,严防投机资本操作钢材期货市场价格。此外,由于钢铁行业提高有效供给的措施主要是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供给端质量等中长期手段,不同于煤炭行业的“276天限产”等短期政策,因此钢价受到直接的政策性调控的可能性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