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的2017年首项重点任务就是“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明确划定了2017年去产能的“新目标”:今年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与此同时,煤电亦入围重点“去产能”行业,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
煤炭和钢铁是2016年去产能的主要领域,全年退出钢铁产能超过6500万吨、煤炭产能超过2.9亿吨,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2017年,去产能新目标已定,还将面临哪些新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去产能“工具箱”、人员安置和企业债务处置等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煤炭——争议276个工作日方案
“去年代表们见面就问我‘日子难过吧’,今年见面问我‘日子好过吧’。” 在山西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过程中,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有喜表示。
他直言,“今年日子确实比去年好过”,煤炭去产能推动了煤炭产业由低端向中高端转变,形象地讲就是“一石四鸟”,用去产能“这块石头”击中了煤价回升、效益提升、产能置换和安全生产“这四只鸟”。
2016年3月,在煤炭全行业产能过剩、企业大面积亏损的大背景下,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要求引导煤炭企业减量生产,明确从2016年开始,全国所有煤矿按照276个工作日规定组织生产,即直接将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的系数后取整,作为新的合规生产能力。
自276个工作日方案实施以来,效果立竿见影,一度使得煤炭短期内供应紧缺,煤价一路走高,也让失落了许久的煤炭企业业绩实现了“逆袭”。
今年,“276个工作日限产政策”是否仍将大面积推行?还是恢复“330个工作日”?全国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委员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去产能在有些行业、有些地方,变成了一刀切的压产量。”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以煤矿为例,其生产规律应该是充分运转,要求所有煤矿一年只能运行276天的做法,实际是用行政手段压产,落后产能没有被排除出去。“大家都不关门,都在压产量,开工都不足。固定成本分摊被行政手段压低,实际上压低了整个行业的效率。”
贾康表示,去产能应当充分考虑政府能够认定的,确切无疑、无可救药的落后产能的代表,例如某些污染得一塌糊涂、转型无望的企业,但这样的企业不会太多。问题是中国有7000万家以上小微企业,很难甄别谁是落后产能的代表。他建议,应当更多考虑市场手段,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竞争优胜劣汰,把落后产能挤出去。
全国政协常委、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亦持同样的观点。他表示,“十三五”期间煤炭计划“去产能”5亿吨,2016年完成了2.9亿吨,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他建议取消276个工作日限产政策,认为 “不分大矿和小矿、先进矿和落后矿,搞‘一刀切’不科学”。
“‘去产能’和‘去产量’不是一个概念,产量多少要市场说了算,不能行政干预,‘去产能’是政府要把落后的生产能力给打掉,不给它们‘死灰复燃’的机会。”李毅中说。
李毅中曾任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在任期间重点整治煤炭安全事故,被舆论称为 “救火队长”。
“去年前几个月,煤炭产量下降10%,最多的7月份下降了16.7%,造成煤炭供不应求,价格反弹,上升50%以上。到了9月份,又释放产能,过去很多封存的小煤矿由于没有拆掉、炸掉,‘死灰复燃’。那段时间煤矿事故很多,与此不无关系!” 李毅中说。
张有喜则认为,目前对于276个工作日制度的争论,主要是电力系统不希望煤炭企业执行这一制度。因为煤炭产量减少 ,价格势必会提高,而这恰恰不是他们希望看到的。
“有一种说法,要求恢复330个工作日制度。我建议,应当坚定不移地继续执行弹性276个工作日制度。比如,用煤淡季采用276个工作日制度,用煤旺季采用330个工作日制度。这是维护煤炭供求基本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应当继续严格执行。”张有喜说。
钢铁——河北成减压大户
“去年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超额完成任务,今年去产能绝不能松懈,还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3月6日,在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这样表示。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钢铁全部产能11亿吨,表观消费量一年8亿吨。“在去年6500万吨的基础上今年再去5000万吨,数字上确实稍低了一些,但已经是很大力度了,产能利用率将达到80%,在市场经济下也是正常水平。”宁吉喆说。
“河北将深入推进去产能,坚定不移地清除‘僵尸企业’,并且将坚持下大力气压减钢铁、煤炭、水利、玻璃、焦化等过剩产能。” 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介绍,今年河北计划压减钢产能1562万吨,铁产能1624万吨,合金3186万吨,合计6372万吨钢铁合金产能。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全国要继续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在全部的压减任务里,河北独占3186万吨。
赵克志表示,在实际工作中会争取超额完成任务,此外河北还会压减火电、水泥、焦炭和平板玻璃这些行业,在压减过程中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在火电方面,今年河北将分三批次去产能,其中第一批计划为17万千瓦。
赵克志介绍,河北省对于钢铁工业的依赖度正在逐渐降低。“去年河北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了10.2%,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26%,第一次超过了钢铁制造业,成为河北第一支柱产业。”他说。
在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看来,2016年去产能中七成左右都是闲置产能,很多都是已经停产或已经关停的产能。因此,这部分去产能任务的完成相对较为容易。
但是,2017年,去产能的现状已经发生了改变,“2017年的去产能将在2016年把无效产能已经去除的基础上进行,也就是说原来各种能够用来报数的指标已经没有了,需要实实在在地去产能。”王国清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当前市场行情回转,钢企盈利情况良好,因此希望通过市场调节,指望钢企主动去产能的希望基本成空,更多的还是需要依靠行政手段来完成。
工信部部长苗圩在两会期间透露,针对钢铁去产能,今年工信部将有以下几项主要措施:一是在今年之内所有的“地条钢”全部清除。二是做好“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三是继续做好职工下岗安置工作。四是要防止边去边建,严格控制新增的钢铁产能。
煤电“入围”去产能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明确了一个新的目标,提出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电网公司原董事长刘振亚在小组讨论中表示,我国电力在结构、布局等方面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煤电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十二五”期间全国煤电装机保持较快增长,年均新增4600万千瓦。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煤电装机已达9.4亿千瓦,火电利用小时数降至4165小时,比2010年下降近900小时,为1964年以来最低。全国纳入规划、核准在建煤电项目及违规项目超过3.5亿千瓦,如果全部投产,2020年我国煤电装机近13亿千瓦,将突破11亿千瓦的“十三五”控制目标,煤电利用小时数将降至3600小时左右,煤电产能过剩将超过3亿千瓦,不仅浪费大量投资、增加煤耗,还将挤占清洁能源发展空间。
“政府工作报告亮点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提出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李毅中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直言,“相对于9.4亿千瓦的总量,5000万千瓦只有5%左右,但要完成也很困难。但这是在宏观上调整发电结构的一个重大措施,正式在报告里提出来了,目标明确。”
李毅中认为,我国电力能源结构布局不合理,“东部是用电市场,火电搞得太多,北煤南送,国产煤不用、从国外买,造成了当地严重污染,最典型的就是京津冀。”
“现状是东部火电拼命烧煤,西部清洁能源,弃风弃光损失能达到30%左右,是对资源、投资的严重浪费,也是雾霾的源头之一。” 他表示,“河北省一年发电2000多万度,大概要消耗8000多万吨煤。而河北省大多数发电企业都是中小发电厂,没有大发电厂。今后不要再建了,已经有的发电厂,该改造的改造,该淘汰的淘汰。”
3月7日,北京,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河北代表团全体会议开幕。
除债转股外,应多渠道解决债务问题
今年2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强调,深入推进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要区别不同情况,积极探讨有效的债务处置方式,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事实上,债务问题已经成为不少过剩产能行业必须面对的“阿喀琉斯之踵”,也是今年全国两会上众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
山西省副省长、省发改委主任王赋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2016年,山西省属五大煤炭企业承担了全部去产能任务,关闭退出矿井的债权债务均由集团公司承担,涉及债务191.35亿元,利息约7亿元,给企业造成较大财务负担。
“十三五”期间,山西将关闭退出137座煤矿,其中不仅有五大煤炭集团下属矿井,还有一部分独立矿井,涉及资产总额829亿元,债务总额786亿元,债务处置难度大。
“2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强调,要积极研究有效的去产能债务处置方式。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煤炭去产能呆坏账核销、停息挂账等办法。” 王赋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冯跃说,近年来,中央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成效正在显现。但企业在“去产能”的同时,也面临着债务负担重的问题。
据悉,重庆能源集团关闭煤矿净资产损失将达144亿元,关闭煤矿带息负债高达115亿元,加之靠借款支付职工安置费用预计40亿元,年利息支出8亿元左右,直接影响存续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股份制煤矿企业由于股权结构比较复杂,涉及的股东和利益方比较多,关闭这些煤矿比较困难。” 冯跃称,煤矿的关闭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和支付相应的赔偿,常常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反正关不成”,很难通过决议。
“若不能有效化解,那么成熟的企业就会背上沉重的负担。建议尽快细化国有企业去杠杆政策,建立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联动机制,加快债转股等相关政策的落地,促进煤炭企业去产能以后的持续健康发展。”冯跃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原行长杨凯生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去产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债务问题,债转股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
“债务处理的方式,不止债转股一种,核销、企业破产清算、债权转让、展期、利率调整等多种方式都可以利用。关键是合法,符合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杨凯生直言,“如果企业对股权约定了回购,这也是股权的一种处理方式,但不应该把债转股通通做成这样,债务延期就是延期,何必非要戴一顶债转股的帽子。”
“关键是具有市场前景,目前杠杆率比较高的企业才能债转股,不是过剩产能企业才能债转股。”他强调,如果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处理,就会发生道德风险,比如逃废债就是一个典型的方式。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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