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耐火材料>> 资讯详情

平果县国税局实施炸药控税源头监管石灰石行业

作者:27发布时间:2010-05-25

        平果县地处广西西部,全县2,485平方公里,属于丘陵地带,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分布在全县12个乡镇,蕴藏着丰富的石灰石矿产资源。近年来,该县在铝行业的带动下,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招商引资项目增多,房地产开发投资普遍增长,工业企业迅速发展,石灰石矿产品得到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共辖30多户石灰石采石场,每个业户的投资额度均在五十万元至百万元以上。全部为个体经营户,税收征收方式均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2009年10月,平果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平果县开采石灰石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对开采石灰石的纳税户推行“炸药控税、委托代征”的税收管理模式。按开采应税产品中使用的炸药量换算核定计税开采量,据以计算征收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税。合理确定本县开采石料各税种定额标准:每耗用一公斤炸药可开采石料 2.5方,每方石头计税价格为20元,即领用一公斤炸药公安机关代征增值税1.5元(2.5方石料*20元*3%)。纳税人在向民爆公司购买炸药前,由公安机关在办理炸药审批时代征各项税款,并由公安机关开县各种税收票据。

        实践证明,实行“炸药控税,委托代征”的税收征收管理模式,解决了“销售收入难以准确掌握、征税难”的问题,理顺了征纳关系,减少了征税成本,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流失漏洞,提高了纳税遵从度,石灰石行业的管理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轨道。据统计,实行“炸药控税,委托代征”统一税负后,每年将为该局增收税收达20多万元,增幅30%。(黄劲松)
        来源:广西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