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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两退走私禁运“铁矿粉”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7-03-20

  日前,江苏泰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南京海关查获的走私铜冶炼弃渣废物案,犯罪嫌疑人关某某等人涉嫌走私固体废物1.9万余吨被提起公诉。

  经查,2014年初,关某某从扬州口岸申报进口3.4万余吨“铁矿粉”到国内,后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检验,认定关某某进口的不是天然铁矿砂(粉),而是来自炼铜产生的铜冶炼弃渣,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当年11月份,在南京海关隶属扬州海关的严密监管下,这批铜冶炼弃渣被退运出境。

  据了解,扬州口岸查获的铜冶炼弃渣为典型的工业矿渣,是炼铜过程中产生含有一定数量铁的废物,国内买家通常用其代替原矿来炼钢,价格只有铁矿石的三分之一。铜冶炼弃渣在炼钢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同时产生大量难以处理的炉渣和废水。由于购买使用该类铜冶炼弃渣的多为一些中小型炼钢企业,且这些企业大都不具备处理废水和炉渣的能力,通常就地偷排导致水源污染。此外,炉渣内含有大量重金属,随意抛弃也将造成潜在危害。因此,我国在2015年将铜冶炼弃渣列为禁止进口货物目录。

  无独有偶。2015年10月13日,山东青岛某贸易公司向位于江苏泰州市靖江海关申报进口“菲律宾铁精粉”,申报品名为铁矿粉,数量是1.9万吨。根据海关总署打击“洋垃圾”走私、强化现场监管的要求,南京海关隶属靖江海关在查验环节将这票性状可疑、口岸不常进口的“菲律宾铁精粉”确定为高风险商品,及时取样送检并作为案件线索移交泰州海关缉私分局。经海关缉私警察3个月摸排、走访,终于查明这批“菲律宾铁精粉”的真正进口方和实际拥有者是广州人关某某,正是2014年被扬州海关退运出境的铜冶炼弃渣的申报人。

  关某某此次在靖江口岸报关的“铁精粉”与之前在扬州口岸进口的“铁矿粉”是否类似或者有关联?南京海关迅速组织办案人员排查、分析,搜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梳理出一条清晰的走私犯罪链条。原来,2014年3.4万余吨铜冶炼弃渣被退运出境后,关某某并没有痛改前非,而是伙同香港人曹某某继续在国内寻找买家,企图分批再次进境。

  泰州海关缉私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关某某涉嫌走私固体废物案立案侦查。2016年清明节前夕,专案组成立4个抓捕小组,分别对关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布控。目前,关某某等两人已落网,剩余两名在逃人员已由南京海关缉私局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缉。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关某某交代,在扬州口岸退运后,他将退运的3.4万余吨固体废物暂存在菲律宾租赁场地,并在菲律宾报关出口。2015年4月份,关某某联系好河北某公司后,隐瞒货物属性,将其中的1.9万余吨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以“铁精粉”作为品名,委托相关公司代理进口。

  据泰州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张宇清介绍,犯罪嫌疑人关某某等人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隐瞒货物属性,逃避海关监管,将曾经被中国海关责令退运的固体废物复运入境销售,造成国家禁止进口货物运输入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走私废物罪。

  据悉,目前这批固体废物仍存放在靖江码头,南京海关正协调承运人、收货人,尽快将其退运出境,为切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