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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储量利用调查何以完成75.5%?

作者:188发布时间:2010-05-28

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是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我国矿产资源领域国情调查工作之一,对准确掌握我国矿产资源国情国力、科学规划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为推动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开展,特开辟《储量利用调查在各地》栏目,选取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供读者参考借鉴,今天刊发第一篇——

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是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我国矿产资源国情的三项调查之一,自2007年8月部署开展工作以来,安徽省积极贯彻落实,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3月,列入安徽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的823个核查矿区已完成621个,完成率达到75.5%。

目前,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完成25%,安徽矿产资源利用调查完成75.5%。安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何以走在全国前列?

认识到位保障经费

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开展以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准确掌握我国矿产资源供应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科学规划生产力布局、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提高政府管理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安徽省厅及时成立了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领导小组,编制报批了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实施方案。各市国土资源局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敦促矿业权人配合资源调查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帮助项目承担单位解决调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为做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工作,厅领导多次与省财政厅领导会商,宣传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争取到矿产资源调查及矿业权核实两个项目工作经费1.016亿元,其中矿产资源调查经费4980万元。2009年3月,安徽省厅会同省财政厅将全省823个核查矿区任务分解成36个子项目,下达到28个承担单位;各承担单位及时编制了各子项目的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各核查子项目的工作经费一次性拨付到各项目承担单位。

多措并举行政推动

为全面推进、加快工作进度,安徽省不等不靠,先期安排50万元作为项目启动经费,用于实施方案编制和核查矿区划分等基础工作;2008年,在项目经费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厅决定选择煤、铁、铜3个矿种5个大中型核查矿区分别开展试点工作。

为加快工作进度,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加强行政推动。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分片召开会议。2009年9月中旬召开了铜陵和淮南两片片会。二是与50个承担单位和17个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2009年11月,厅领导亲自约谈了核查工作进展缓慢的4个市国土资源局和8个核查单位的一把手,督促加快矿产资源调查项目的工作进度。三是从2009年5月开始向部报送月报的基础上,从2009年9月份开始实行半月报制度,采用简报形式通报各核查单位工作进度。

实行责任制建立“灰名单”

为确保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按时完成,安徽省厅实行“双查”(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核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否则,列入“灰名单”。

“双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就是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是完成任务主体,要按时完成省下达的“双查”工作任务;所在地国土资源局要予以积极支持、协调和配合,将项目承担单位完成任务情况与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捆在一起,分别签订“双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市国土资源局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省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凡是项目承担单位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或矿山企业不予配合“双查”工作的,列入“灰名单”。对进入“灰名单”的矿业权人,要求对其勘查设计审查及勘查活动及投入审查、资源储量核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制约。对承担项目任务的地勘单位,一是减少或不让其承担政府投资的地勘项目;二是采取措施对其申请矿业权等方面进行制约;三是严格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四是会同省财政部门削减其财政拨款或建议其主管部门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不作为行政责任。

与此同时,安徽省厅在召开项目督促会的基础上,对“双查”工作落后的市国土资源局及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约谈,限期加快工作进度,并要求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省地质资料管理单位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建立半月报制度,通报“双查”工作进展情况,拟订相关奖励办法,实行奖惩同步。上述措施的实施,加大了行政推动力度,较好地促进了“双查”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