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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四川提取安全费用产煤量983.38万吨 增长35.54%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7-05-16

  四川省安监局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全省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983.38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25735.15万元,使用总额23286.43万元,余额累计2448.7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增加257.86万吨,增长35.54%;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增加6272.46万元,增长32.23%;使用总额增加6796.94万元,增长41.22%。

  其中,国有重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504.33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16860.27万元,使用总额16589万元。

  国有地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47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1090.5万元,使用总额405.11万元。

  乡镇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432.05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7784.37万元,使用总额6292.33万元。

  4月,全省平均吨煤生产安全费用提取额为26.14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吨煤提取额减少0.87元/吨,下降3.22%。

  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增长27.92%,其中,广能集团和芙蓉集团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分别增2821.45万元、1235.5万元,各增长166.05%、36.23%;使用总额同比增长44.86%,其中,广能集团和达竹集团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分别增加2590.01万元、1349万元,各增长206.04%、240.89%。

  4月,国有地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增长33.39%,其中,乐山市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增加384.6万元,增长99.53%;使用总额同比下降37.44%,其中,凉山州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291.48万元,下降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