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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安监局对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进行专项检查

作者:27发布时间:2010-06-0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切实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煤矿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安全基础,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煤矿事故教训,着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2010年甘肃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省安监局决定集中力量对市(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按照局党组要求,5月24日-5月27日成立检查组。由6个重点产煤市和3个省属煤炭企业抽调采、掘、机、运、通和地测防治水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9个检查组,各重点产煤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各省属煤炭企业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领导任组长。5月31日开始对全省除省属煤炭企业和中央企业在甘开办的煤矿外,其余所有生产矿井、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和已完成前期审批进入实质施工阶段的资源整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逐矿逐井填写“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情况调查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表”和“煤矿基本情况。
  
  甘肃省局成立督导组,由王军副局长带队,6月3日-6月4日对武威等市专项检查进行督导,6月6日-6月8日对平凉等市专项检查进行督导。6月15日前,各检查组将专项检查总结材料和各矿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情况调查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表”和“煤矿基本情况表”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安监局五处汇总整理后,写出专项检查总结报告报省安监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