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钢铁集团获悉,山东钢铁集团2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总规模为26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将有效降低山东钢铁集团的资产负债率。
据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总监刘德华介绍,作为山东省内较大规模的国有企业,通过与工商银行合作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预计可使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10%左右,能够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推动企业股权结构多元化。此外,通过“债转股”,能解决企业经营暂时出现的资金困难等问题,可推动钢铁企业“三去一降一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此次山东钢铁集团与工商银行签署“债转股”合作协议,是山东省内第五家省属国有企业与银行之间开展的“债转股”合作。此前,山东能源集团、山东黄金集团、山东高速集团、兖矿集团已分别与多家银行签署了“债转股”合作协议。
山东钢铁集团成立于2008年,是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16年山东钢铁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01.43亿元,同比增长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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