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是推进能源工业转型升级的“当头炮”,事关能源工业和全省发展全局。必须举全省之力推进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脱胎换骨改造。
总的思路: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培育释放先进产能,坚持去放结合减量化置换替代、安全高效智能机械化开采、清洁集约绿色化利用,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有序推进,大幅度降低开采成本,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高碳能源低碳发展、黑色能源绿色发展,做好“煤文章”、打好“能源牌”,用好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全力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加快建成全国重要能源基地。
主要目标:到2020年,形成全省煤矿全部为30万吨/年及以上、基本实现机械化开采、全面实现智能化控制、稳定保障电煤供应和其他用煤需要、符合集约安全高效绿色要求的现代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具体目标:实现“五个显著”,生产供给结构显著优化,有效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智能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加强。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坚决限期淘汰落后产能。以30万吨/年以下和停产停建煤矿为重点,按照“高于国家标准、快于国家时限”的要求,加快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三年攻坚行动,确保2019年底前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全部淘汰退出。
用好用足国家产能置换、兼并重组等产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奖补资金,发挥省级财政支持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煤矿企业应关尽关早关,同时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尚未参与兼并重组和未明确兼并重组处置意见的煤矿,必须于今年底前明确处置意见,否则一律纳入淘汰范围。各地要严格落实煤矿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攻坚任务。
加快培育释放先进产能。要与淘汰关闭落后产能三年攻坚行动相衔接,科学安排煤矿改造提升和建设时序,确保2017年至2020年改造提升和建设完成257处煤矿,有序有效接续因淘汰落后产能形成的煤炭产量缺口。大力提高产能利用率,优化生产矿井采掘接替,确保2020年煤炭产量达到1.9亿吨以上。加快建立工作专班,加快解决煤矿改造升级手续办理、涉法涉诉等问题。严格落实矿业权市场退出制度,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圈而不探、围而不采、非法倒卖、炒买炒卖等问题。
大力推进智能机械化开采。组建工作专班,加快研制符合贵州煤炭赋存特点的机械化装备,联合开展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技术攻关,积极推广煤田高精度勘探、石门揭煤、智能工作面综采、无煤柱开采、薄煤层机械化开采、岩巷快速掘进等先进工艺技术。国有骨干煤矿企业要带头示范,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确保到2020年机械化开采率达到96%。从现在起,对不具备机械化开采条件的煤矿一律限批。要依托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批协同控制智能化井群、一体化控制智能矿井。对需要改造升级的煤矿企业要在能源云上标注出来,实行动态跟踪、挂图作战、逐一销号。
大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高效利用。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的要求,大力实施“三利用”工程,加强对煤矿开采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开展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对煤炭规划区实行“先抽后建”、准备区实行“先抽后掘”、生产区实行“先抽后采”,积极推广中小煤矿瓦斯治理及中低浓度瓦斯利用、瓦斯地质及瓦斯动态预测可视化等先进工艺技术,力争到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70%。大力开展煤石综合利用,力争到2020年综合利用率达到80%。大力开展矿井水综合利用,确保矿井水100%达标排放、2020年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0%。要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
大力提升煤炭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监管,扎实开展煤矿水害大普查,盯紧看牢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三类重点煤矿和瓦斯、水害、顶板三类主要灾害,健全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机制,坚决防止淹井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加大煤矿安全技改投入,提高矿井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各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发挥驻矿安监员“安全哨兵作用,大力培养培训一批技术熟练、素养较高的煤炭产业技术工人。确保到2020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降,百万吨死亡率较“十二五”末累计下降20%。
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为了加快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脱胎换骨改造,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常委副省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决定从今年起,省级财政连续四年每年拿出1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煤矿淘汰落后产能、智能机械化改造和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奖补,同时正在组织金融机构研究解决煤炭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出合相应的政策措施,群策群力、聚焦聚力,坚决打赢煤炭工业转型升级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