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上半年汕头口岸共进口煤炭57批、394.8万吨,货值2.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6%、13.3%、77.1%。
今年汕头口岸进口煤炭呈现以下三大特点:一是质量明显提升,未检出土壤、杂草、木块、垃圾等夹杂物,检出不合格9批,提赔金额近100万美元,批次不合格率16.7%,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二是进口煤炭结构出现变化,其中进口褐煤占比29.5%,比去年减少24个百分点;三是进口煤价增长明显,今年汕头口岸进口煤炭的均价为60.4美元每吨,同比增长56.1%。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为进一步控制劣质煤炭进口,汕头检验检疫局采取多项措施保障进口煤炭的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检验检疫。采取24小时派员监督卸货和疫情监控,对进口煤炭实施放射性及相关指标检测,并对煤炭中的夹杂物开展检疫,同时加强煤炭存储、运输等各环节的防污染管理。二是加强质量宣传。一方面通过向企业反馈进口煤炭质量分析结果,让企业了解不同国家煤炭的质量状况和不合格原因,另一方面主动约谈进口企业,要求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疫情意识,在采购煤炭时选择质量较好信用较高的供应商。三是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与海关、商务、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全面掌握口岸进口煤炭情况,共同把好汕头港进口煤炭的质量安全关。四是加强后续监管。主动掌握进口煤炭流向及使用情况,并及时发函通知煤炭使用地的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进行监测,实现信息互通、执法互助,形成口岸至流向地闭环监管,确保全程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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