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决定在主城区范围内实行全面禁煤。两年有效期内,主城区将禁运、禁储、禁售、禁燃煤炭。
主城区范围即邯郸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运输方面,邯郸市将对主城区重点用煤单位运煤车辆实行燃煤运输通行证核发制度,除持有通行证和过境的车辆,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在市主城区范围内运输散煤。存储方面,邯郸市要求,除重点用煤单位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主城区范围内储存、囤积燃煤,现有储煤点燃煤由所在县(区)政府负责清理清场。销售方面,邯郸市将全面取缔主城区内所有散煤经销场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散煤。燃煤方面,主城区内所有散煤用户和居民住户日常炊事、取暖等活动禁止使用燃煤。凡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单位和居民,全部釆用电、天然气和清洁能源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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