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质量抽查结果显示 山西省动力用煤等8种产品质量较好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7-09-03
省质监局日前通报了对全省动力用煤、冶金用煤、化工用原料煤、粗苯、溶解乙炔、冶金焦炭、煤焦油、硫酸铵等8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检出率为0.36%。
该局本次共抽查了239家生产单位的546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544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0.36%。动力用煤、冶金用煤、化工用原料煤、粗苯、溶解乙炔、煤焦油等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冶金焦炭不合格检出率为1.4%、硫酸铵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4.0%。
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冶金焦炭产品的硫含量项目不合格,硫酸铵产品的水分、游离酸2个项目不合格。由山西永昌源煤气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 25mm型冶金焦炭,硫分不合标准要求。由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铵,其水分、游离酸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省质监局要求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等后处理措施,督促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