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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严管钢铁水泥企业排污 关注大气治理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7-09-22

  从11月1日起,天津市钢铁、水泥行业相关企业排污必须持证,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据介绍,钢铁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含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或轧钢等生产工序的排污单位。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水泥(熟料)制造及其配套的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散装水泥转运等排污单位。

  2017年1月5日环保部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内容包括总则、排污许可证内容、申请与核发、实施与监管和附则,明确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的管理名录,并由环保部建设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完成申请、审核、发放和管理。根据《规定》,环保部将按行业分步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并在2017年陆续完成水十条、大气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许可证核发;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名录规定行业企业的许可证核发。

  8月29日下午,环境保护部赵英民副部长在京主持召开重点行业排污许可制度试点工作调度会。赵英民指出,实施排污许可制,是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目前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开局。环保部印发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实施范围和进度安排,相关技术规范陆续发布实施,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已建成投运,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已如期完成,钢铁和水泥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正全面启动,试点省(区、市)发挥各自优势,正在积极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为全面深化制度改革打下了扎实基础。

  日前,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已建成投运,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已如期完成,钢铁和水泥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正全面启动。随着钢铁和水泥排污许可证的出炉,国家对于环境监测治理等方面的要求有望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