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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7-09-28

  9月25日,郑州市出台《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各县(市)区、开发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配套了49项具体措施。

  包括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在内的工业企业,采暖季期间都将实施错峰生产,或者停产。

  钢铁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2017年9月20日前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使用高炉生产的钢铁企业,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采暖季实施停产。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建材行业中,水泥、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除用天然气或电为燃料的以外,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有色化工行业在采暖季期间,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氧化铝企业限产30%;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今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全市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削减220万吨。

  严格实施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未按照《大气十条》要求实现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的新建扩建耗煤项目,采暖季实施停产。

  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今年10月底前,关闭煤矿两家以上,淘汰煤炭产能30万吨以上。加快推进集中供热。10月20日前,完成99座换热站、82.5公里配套管网和990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按时达到集中供暖标准要求,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加快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全市建成9座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55个配送网点,实现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全覆盖。同时要严格防止散煤复烧。

  进一步扩大燃煤小锅炉淘汰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全面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确保纳入2017年度淘汰清单中的279台燃煤锅炉全部“清零”。推动锅炉升级改造。今年10月1日起,不达标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改造。

  今年采暖季期间将严格落实“限土令”。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除“七个百分之百”外,1万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设部门联网。落实扬尘污染“黑名单”制度,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要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强化渣土运输车及道路扬尘治理。中心城区主干道、高架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100%;逐步提高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率;严格实施城区道路“以克论净”考核。实施平均降尘量考核。以平均降尘量小于9吨/月·平方公里作为控制指标,纳入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问责范围。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地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要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