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宁夏质监局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我区煤碳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的结果。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自治区质监局对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柳煤矿等11家煤炭生产企业生产的无烟煤、不粘煤、1/3焦煤等3种产品抽查16批次,主要对煤炭的全水分、挥发分、灰分、全硫、热值5项指标进行了检验,合格16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为100%。下半年,共对生产领域煤碳产品抽查70批次,抽检工作目前正在进行。
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政府《“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和《2017年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自治区质监局认真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扎实做好煤质监管工作,切实整顿了燃煤市场,保证了燃煤质量,有效地减少了大气污染排放。
自治区质监局将继续组织全区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从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全面开展冬季燃煤质量专项整治;对2017年下半年煤炭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抓住冬季采暖期有利时机,组织开展燃煤质量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燃煤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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